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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盈余公积的规则

编辑:上饶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3-05-16

分享提取盈余公积的规则:如果有未弥补的亏损,则本年实现的净利润应先补亏,后提盈余公积;如果没有未弥补亏损,则以本年实现的净利润为基数提取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1.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制公司应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应在当年年底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公司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按照自行规定的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也可以不提。

应按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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